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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大党字〔2018〕10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十佳单位的决定

2018-03-24


山东师大党字〔2018〕10号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东师范大学

关于表彰2017年度十佳单位的决定

(2018年3月7日)


2017年,全校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锐意开拓,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与民主推荐基础上,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经济学院等10个单位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度十佳单位称号(名单见附件)。

2018年,是全面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各单位完成三年任期目标的收官之年。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标杆,进一步增强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协调推进“一三三四”整体布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度十佳单位名单


(此件发至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度十佳单位名单


经济学院

教育学部

美术学院

心理学院

党委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干部教育培训学院

党委宣传部

继续教育学院

图书馆(档案馆)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