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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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2年度十佳单位的决定

2013-03-06

    2012年,全校上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深化教学、科研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涌现出一批团结进取、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干事开拓的热情,在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考评基础上,学校组织开展了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度十佳单位评选活动。根据投票推荐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音乐学院等10个单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度十佳单位称号。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十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主线,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学校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度十佳单位

    一、先进学院(4个)

    音乐学院

    心理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法学院

    二、先进处室(4个)

    财务处

    长清校区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研究生院

    三、先进直属单位、附属单位(2个)

    附属小学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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